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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及第二次扩建项目环保竣工废水废气自主验收网上公示

日期:2018-06-3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及第二次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及第二次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厚街镇科技东业路边

公示内容:废水废气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8.07.01—2018.07.28

  人:陈生

联系电话:0769-388252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及第二次扩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30日,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及第二次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扩建项目及第二次扩建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科技东业路边(北纬22°54'48.24",东经113°40'48.70")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43747.75m2,建筑面积为69522.28m2。项目年生产数控机床6000台/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0月17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6】13152号;项目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验收,验收意见文号:东环建【2017】1969号。

《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4月24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4671号。

2017年11月申报了《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01月12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228号。

项目第一次扩建于2017年05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03月竣工,2018年05月进入试运行投产。项目第二次扩建于2018年02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03月竣工,2018年05月进入试运行投产。

项目于2018年05月08日取得排污诃证,有效期为:2018年5月8日-2018年11月07日,排污许可证编号:4419722018000063。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环保投资67万,占比为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废气和废水进行自主验收,噪声、固废不在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有2个水帘柜、1个循环水池、4把喷枪未进场(水帘柜在原环评内共申报了4个,此次建设项目内只上了2个水帘柜,分期验收)。除此之外,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审批的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要求相符,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工艺性废水产生。水帘柜废水及水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不外排,废水交由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引至厚街镇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审批要求。

(二)废气

项目内的有组织废气:批灰、喷漆及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生产中产生的颗粒物、总vocs及二甲苯经过水帘柜后引至喷淋塔经干式过滤器除雾后,进入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总vocs和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广东《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厨房油烟经配套静电油为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焊接工序无组织废气:焊接工序生产中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以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为主,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设有危险废物、一般废料收集仓对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

项目备有充足的灭火器,灭火器为合格的、有效的,随时可用。

项目生产区的警示牌以及安全提示牌,警示于最明显的地方。时刻提醒大家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项目仓库内设有灭火器材、通风系统、气体泄露感应器,如遇气体发生泄露达到—定浓度时,感应器会发生警报。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无工艺性废水产生,不须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达到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无工艺性废水排放。项目含漆雾废水产生总量为0.1325m3/d(39.75m3/a),对该类废水统一收集至零星废水收集池内进行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拉走集中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引至厚街镇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依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结论如下:

(一)喷漆、晾干、批灰废气中的总vocs和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广东《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要求。

(二)焊接工序生产中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以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为主,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内的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二甲苯,依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年排放总量为:0.05t/a,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一)同意建设项目内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的调查结论;

 (二)本项目环保治理设施及相关措施已配套完善,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达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5、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6、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附件:《检测报告》(请在本网站技术服务栏-“资料下载”中查看或下载)

 

 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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